火锅还没吃上,江赫已经喝完一罐了。
于寞把窗户打开散味,几个人开始在锅里捞东西吃。你抢我的肉丸,我抢你的虾饺,争得不亦乐乎。
很快,不怎么大的锅里,东西被吃得差不多了,再煮进去的东西,要等会才能吃。
杜富装了一碗猪肉脯,“今天才从家里带来的,没臭,吃着下酒应该很舒服。”
听到这,众人同时安静下来。江赫喝得最多,脸色微红道:“走,趁着酒劲把楼下的小畜生们收拾一顿。”
贺宇拿起一块猪肉铺塞到他吱哇乱叫的嘴里。他吃到好吃的东西,表情缓和下来,靠着脸部肌肉远动,把猪肉铺吃进肚子里,竖起大拇指。
他们在江赫的安利下,很快把杜富那碗真材实料的猪肉脯一扫而空。
锅里煮的东西,只有周宏轩还在一口接一口地吃。郑曾时不时跑到门口看看,有没有人闻着味道找过来。
孙毅和他们碰了杯,一次干了半罐,“我看见寝室有把吉他,谁带的?来表演一下才艺。”
他先是看了看看起来最会的贺宇,贺宇摇头,再看江赫,江赫打了个酒嗝儿。
郑曾说:“我不会,我什么乐器都不会。”
“别看我了,我就小时候学过一年钢琴,”于寞端着碗说,“我没啥音乐天赋,就没学了。”
周宏轩不用问,肤白体胖,除了能吃,啥也不会。
杜富跑过去把吉他拿过来,“是我的,毅哥,你想听什么?”按照孙毅说的,吃了一顿饭就是兄弟,他下意识改口叫毅哥了。
杜富的手指短短胖胖的,很难想象抱着吉他,技巧熟练弹唱的样子。事实证明,不能因为外貌而对人产生刻板印象。
矮个子能跳高,高个子能踢足球。手指短的人,也能把吉他弹得很好。
贺宇没有怀疑杜富会弹吉他,他的手指尖有厚厚的茧,这是长期练习才会留下的痕迹。
杜富宝贝似的拿出原木色的吉他,抱在手里,试了一下音。
光是简单的试音,都让他们这些艺术细胞不发达的人赞不绝口。
“好好好,太牛了,我宣布你是我们寝室的音乐小王子了。”
“是什么歌?好好听,能教教我吗?”
杜富被他们的闭眼夸搞得不知所云,“哥哥们,我还没弹,刚才只是试音。”
“……”
小插曲后,杜富来了一段很考验技巧的指弹,指尖像没有重量似的,在琴弦上飞舞,拨弄起一个个音节,串联成动听的曲调。
怪不得女生们都说,会弹吉他的男生很有魅力。杜富像换了一个人,沉着,对自己充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