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昌会持有隐名股份,这种可能性陈默雷其实早就想到了。
但他以前从来没把这件事跟谭文明的金石集团联系到一起,因为金石集团是东州重点扶持的集团企业,财力之雄厚在民营企业中可以说是数一数二,廖文昌的那些隐匿财产谭文明恐怕根本不会看在眼里,更何况以谭文明的财力,也没有必要为这点蝇头小利去冒这么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直到发现廖文昌把查封的装载车买到了燕山煤矿,后来又从罗小川口中得知谭文明、周磊和燕山煤矿经理于焕金的关系,陈默雷才开始对谭文明产生怀疑,但他这时候的怀疑是很不确定的。
直到再后来于焕金主动投案,并一口咬定装载车一事跟谭文明毫无干系,而身陷牢狱的廖文昌宁愿放弃从宽处理的机会也要死保谭文明。这种极不正常的反应,让陈默雷再一次联想到了谭文明。
于焕金这么做还算情有可原,因为谭文明是他的幕后老板,他相信谭文明可以为他进行外部周旋。
可廖文昌也这么做就令人费解了,这其中唯一合理的解释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和谭文明的利益是捆绑在一块儿的。更进一步说,就是他把隐匿财产投资入股了谭文明的金石集团,而保住了谭文明,就等于保住了他在谭文明那里的股份,保住了他一家人衣食无忧的将来。
不过,陈默雷绝对不会相信于焕金和廖文昌近乎一致的反应是心有灵犀,他更愿意相信,这两个人早在事发之前就已经达成协议,并为各自利益而结成了同盟。而现在,正是廖文昌履行约定的时候。
由此,陈默雷正式把怀疑的目光转向了谭文明,转向了那个一直被他忽略的金石集团。
但也正是因为廖文昌持有的是隐名持股,所以调查起来势必会面临很大困难,更何况谭文明身边还有个精通法律的周磊。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廖文昌会借用谁的名义持股呢?这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将直接影响到调查的方向。
陈默雷把他所知道的廖文昌的关系网在脑子里统统筛了一遍,包括廖文昌的家人、亲戚、朋友。但是,他觉得这些人都不算是合适的人选。
首先是家人。以家人的名义持股太过显眼,很容易就让人想到这就是串通隐匿财产,而廖文昌在佳木门业的隐匿股份被发现,吃的就是这个亏;同样的错误廖文昌及其家人犯过一次,想必不会再犯第二次。
其次是亲戚朋友。自从廖文昌出事以后,亲戚朋友们似乎都有意疏远了,都像躲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另外,单是从上次拒执罪认定的310万元的涉案数额看来,廖文昌隐匿的财产应该价值不小,协助隐匿这么大一笔财产会不会涉嫌犯罪,只要是心智健全的人都会想到这个问题:为朋友两肋插刀,还要担这么大的法律风险,恐怕没人愿意干这种蠢事。
那么,还有谁会可能会是廖文昌名义上的股东呢?廖文昌总不会花钱随便雇一个吧。
因为找不到头绪,陈默雷决定把这个问题拿到局务会上讨论,听听大家的意见和想法。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更何况他们可不是臭皮匠,而是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
时下,以涉民生案件为主题的暖冬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执行团队都各自忙着各自的案子,作为团队核心的执行法官们,白天很难凑齐。于是,局务会只好定在了晚上。
晚上7点半,执行法官们准时齐聚在执行局的中层会议室。因为是陈默雷团队的案件,团队成员孔尚武和刘明浩也跟着一块儿参加。
“这的确是个问题。”梁忠信第一个发言说:“廖家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廖文昌的父母原先只顾着挣钱,把身体累垮了,早早就去向马克思报道了,廖文昌倒是有个做生意的堂弟廖启昌,可两家的关系一直不好,所以说,他们廖家已经没人能帮他了。”
他打开记录本,一遍翻着一边说:“另外,关于廖文昌岳父母家的情况,我这里也有一些情况。这些情况是我们上次,也就是帮陈局澄清网络谣言的那次,在走访永昌公司下岗员工的过程中了解到的。
这个信丽丽呢,原先只是永昌公司的一名仓库保管员。她进厂的时候,永昌公司还是原来的永昌铸造厂,廖文昌还没从他父亲手里接过厂长的位子。因为唱歌好听、人又长的漂亮,信丽丽很快就引起了廖文昌的注意,被廖文昌弄到身边当了秘书,后来两人就搞到了一起,再后来就结了婚。
信丽丽一家没什么背景,这些年一直都是靠廖文昌养活着。
有意思的是,虽然廖文昌每年都会给信家不少钱,但信家的钱总是不够花,每年年底还要再问廖文昌要个三五万。这主要是因为信丽丽的弟弟信平太能作了,自己手里的钱作完了,就找父母要。父母心疼儿子,几乎是有求必应。所以,这些年下来,信家也没攒下多少钱。
当然,这些只是听说,不过大致情况应该是真的,用员工的话说,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
我想在这种情况下,廖文昌应该不会把他的财产藏在信家人的名下,因为名下突然冒出一大笔财产,肯定会引起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