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邹逢春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宾主尽欢,邹家上下的姿态让秦天很舒服,秦天也没有表现出一朝得道周围皆是蝼蚁的不屑,反倒和以往一样,随性,随意,有分寸,有礼貌,举止有度,温良恭俭,非常的得体,完全看不出那种小人得志后的猖狂和不可一世。

    秦天越是沉稳内敛,越是让邹逢春刮目相看,甚至在心里有些隐隐的恐惧。

    哪怕他身居高位,儿子还是宪兵队的佐官,又是秦天的知遇之人,不应该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

    可偏偏心里就抹不掉那种隐隐的惧怕之情,如果秦天表现的嚣张一些,跋扈一些,或许心里还不会有这种异样的感觉。

    虽然秦天自我嘲笑般的解释过行为和心理上的一些变化,但作为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一辈子的老油条,对这个年轻人还是不知不觉的建立起了一种人性自保的心理屏障。

    以前邹家是觉得秦天这条狗会帮邹家解决不少的麻烦,脏活累活都可以让他去弄,甚至让其当做邹云初的替死鬼都可以。

    总之一句话,那个时候邹家完全可以拿捏住秦天,就像逃不出如来佛手掌的孙猴子。

    而现在不一样了,秦天不仅体会过了死亡,还顺势崛起,他能表现的如此淡然自信,可不仅仅只是受过酷刑在生死边缘游走过,只有真正有了底气的人,才懂得收敛自己的锋芒,因为他们已经见过了真正的风景,没必要再打肿脸充胖子去表现的高人一等。

    这才几个月没见,秦天就能对其收放自如,年轻人该有的气盛,一日看尽长安花的书生意气,居然一点都没有显露出来。

    这才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这种情绪上的自控能力,该有多可怕啊。

    本来一开始邹逢春就和老格格商量好了,把老王爷的重孙女儿阿勒婉瑜许配给秦天,以此交好秦天,如此一来不仅邹家可以在当局站稳脚跟,身在郭县的老亲王也能平平安安的安享晚年。

    但一顿酒喝完,邹逢春心里有些犹豫起来,他感激秦天,也愿意和秦天交好,虽然身份有变,却也不妨碍两家以后的合作,再怎么说,邹家和阿勒亲王在吉林还是有不浅的根基,树大根深,很多事有了邹家才能办好,秦天是商人出身,自然会明白其中利害,肯定不会否了这门亲事。

    可邹逢春却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总觉得如果和秦天成为了更密切的亲戚关系,一旦他打起阿勒亲王的主意,秦天这种人一旦成长起来,阿勒亲王的那点家底,恐怕除了他谁都没机会接手了吧?

    到了那个时候,如果拱手相让,他为王府付出了这么多年,岂不是白付出了?

    若是与秦天相争,邹家争的过吗?

    趁着去酒窖拿酒的机会,邹逢春和老格格偷着商量了一会儿,本来邹逢春打算取消这门亲事,但听了老格格一句话后,却坚定了邹逢春与秦天交好的决心。

    本来这门亲事一开始就是邹逢春提出来的,当时老格格不太同意,认为秦天是个奴才出身,配不上王府的小格格。

    现在却反过来了,邹逢春不愿意了,而老格格却坚定的认为必须要凑成这门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