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来说顾欢欢和沈清骆,两人离开院长住处,首先去的是宿舍,五峰书院的住宿条件还算不错,四人一间,室内设计还算不错温馨简单,每个人的空间大约有个三平米,地板也是木地板,卫生还不错。

    他们去时,宿舍里还有一个书生,相互打招呼后就不说话了。

    沈清骆因为昨天半夜才回来,今天一早又去报道,所以宿舍的东西还来不及规整,床铺还没铺上。

    “沈清骆,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门外有人进来,原来是那天晚上他们在街上碰到的那几个人,这时候来邀他去吃饭,想来是很感激顾欢欢救了苏栋,再想沈清骆才进学,带他熟悉熟悉环境。

    “好啊!一起。”

    沈清骆也不怯人,拿起两张饭票拉着顾欢欢出去。

    当一群人看到顾欢欢时不由得竖起大拇指,“弟妹,你真厉害。”

    顾欢欢冲他们抿唇一笑,算作回应。

    “弟妹,你哪里学的医术,竟然还会开颅,我听说开颅手术在咱们大金国的历史上,只有一位大夫提出来过,但是实际上有没有开颅,历史上没有记载,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开颅手术,而且还成功的。”

    说到开颅手术,顾欢欢不免想到昨天晚上她的眼睛犹如CT一般,能清晰的看到苏栋脑子里的淤血,不禁想试一遍。

    不曾想到,别说透视了,就连头发挡住的头皮她都看不见。

    还真是奇怪,难道她的眼睛像开法眼一般只能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

    再试几次,依然如此,她只能看得到表面,并不能穿过人体的皮肤,顾欢欢只能放弃,想着等回到苏栋那儿再试试看。

    一行人赶到食堂,这会食堂正是高峰期,来来往往都是端着食盘的书生,看到顾欢欢都一脸惊讶,倒是顾欢欢自己,她竟然有种回到校园时代的感觉。

    前世,她有个任务就是帮助给一个小孩带来好运,然后伪装过一段时间的学生,那段时间应该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每天上完课去吃食堂,人又多又闹,她最喜欢的就是拿上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坐在角落里观察人来人往,惬意又自得其乐。

    食堂的书生看到人群中还有一个女人,不禁有几分好奇,窃窃私语,什么插班生、走后门、靠女人的话不绝于耳。

    其他几个邀他一起来吃饭的人脸上不免有几分尴尬,想上前喝止那些说酸话的人,却被沈清骆拉住,“孟兄,不必,我是进来学习的,这些人爱说什么说什么,何必在乎。”

    顾欢欢看了沈清骆一眼,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他不生气,她也不生气,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些心思狭小的人,又怎么能体现出别人的宽宏大量呢?

    几个人在橱窗打了饭菜,许是益州府有一条运河,海货也是有的,一条两指宽的豆腐鱼静静的躺在食盘里,顾欢欢爱死了。

    转头朝沈清骆说道,“我真爱这个食堂。”

    人多,沈清骆也只是朝她笑笑,给她拿上几个橘子还有一个丰水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