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在狂奔的战马上举起短枪,与两旁同伴尽量靠拢,然后直冲向对面的长矛林。
这是最后还在坚持的常安军阵型。
整整一个步兵营在荡寇军步骑兵的围攻下,收缩成防御阵型,所有长矛兵全都向外支起长矛,那些后撤到他们中间的火枪兵,依然在不时对外射出子弹。这也是战场上所有常安军里面打得最顽强的,尽管周围的其他几个营全都已经溃败,就连他们的骑兵和炮兵也都逃跑,他们依然就像克罗鲁瓦战场上最后坚持的那个西班牙方阵一样面对围攻。
张献忠开始瞄准。
手中的转轮打火短枪并不轻,实际上他并不喜欢这种武器,因为它的射程实在是太短。
十丈以外几乎不能准确打到什么东西。
只有在这个距离內,才能保证有可能击中目标,仅仅是有可能击中,而要想真正保证命中率,甚至得靠近到五丈以内,在这个距离内如果不是在马背上,差不多能保证八成以上命中率,当然,在马背上就很难说怎样了。
随便摇晃一下就偏了。
这就意味着他们和弓骑兵交战时候,几乎不可能在后者之前射击。
而且就算射击也打不中。
但他们仍然必须得用这个。
因为现在随着新式盔甲都已经成为各军标配,弓箭已经毫无意义,尤其是通常也就五斗的骑兵弓,根本不可能射穿新式盔甲,锻铁表面渗碳然后用脚踏机械抛光,中间故意制造出折线,哪怕建奴的重箭,也根本无法射穿步兵和骑兵普遍穿的六厘厚新式铠甲。
箭头都会撞变形。
但这种短枪可以,它可以在七丈左右距离就击穿这种铠甲。
所以骑兵们没有别的选择。
狂奔的战马上,张献忠一手缰绳一手持枪,就像训练时候一样,紧盯着前方长矛林,密密麻麻的长矛以不同姿势斜支在地上,组成一片对骑兵来说死亡的陷阱。
陷阱中不时有硝烟喷射。
他不断估算着距离,他两旁一匹匹战马上,几乎并排向前的部下同样举着枪指向前方。
“开火!”
他骤然间吼道。
紧接着他扣动扳机,而就在同时其他部下扣动扳机。
打完子弹的他连看都没顾上看,紧接着甩开短枪瞬间拔出第二支,其他人也是相同的动作。
“转向开火!”
他吼道。
几乎同时他调转马头,胯下战马在狂奔中迅速转向,就在转向的一刻他扣动扳机,火枪的后坐力让他在马背猛然一晃,而他的部下也在同时完成转向开火,但其中一个因为转的稍微慢了些,连人带马横着撞在了长矛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