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书

    带着强烈的不甘和无奈,红眼不是因为看了一夜的书,而是因为《我的字典》竟然一声不响的就把字幕给黑了。

    这仇恨,堪比杀父之仇啊!

    能不眼红!

    洗脸刷牙,一套黑色运动服,换上一双黑色运动鞋,昨天下了一天的雨,到半夜才停,今天的路肯定不好走,换上一身黑色的服装,比较不容易脏。林宇喜欢的颜色就黑和白,他自己买的衣服不是黑就是白的,只有球服才有一些其他的颜色。

    林宇的速度很快,完全超越了以往的速度。

    因为之前,我的字典说了一句话,“路上可以看!”

    就导致了林宇发挥出非人的速度,刷牙的时候差点就牙龈出血。吃饭就更快了,浑然忘记了稀饭的温度,几口就喝光一碗,一根油条也三口解决。由于书都放在学校,拿起一根雨伞,直接出门。

    刚刚出门,翻开我的字典,发现我的字典上面写道:“拿本书做做样子,还有带个耳机!”

    《我的字典》是一本纯粹由灵魂构成的书,寻常人是看不到的,但是林宇要是一直低着头走路,未免有点奇怪,就让他手上拿本书,装装样子。还有要带上耳机,不然林宇看书入神之后,别人叫他,他都不可能听得到,也是装装样子。

    林宇冲回家里,也没有回自己的房间,看到客厅有一本书,就直接抄了就往外走,也没有看看是一本什么书。

    上车之后,林宇看也没看,就掏出之前准备好的两个硬币,交给售票员,说了一声,“到清城九中!”

    早上六点多,公交车不可能坐满,多是一些上学的学生,林宇找了个位置就坐下了。

    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丝毫没有在意周围一切。

    公交车缓缓驶出,平稳的走在公路上。

    在这一辆公交车上,坐着两个人,两个女人,或者说两个女学生。着两个女学生很不巧,正是林宇的同班同学,昨天在教室里面,虽然和林宇初次认识,但是林宇被班主任制定为班长,自然就在她们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刚林宇上车的时候,第一眼没看出来,多看几眼之后,就认出来了。

    两个女孩都属于清秀类型,但实际上的性格却不是,只要熟悉之后,会发现她们两个的性格,都比较男性化,很容易和男同学称兄道弟,玩到一起的性格。

    一个叫做王玉研,长头发,身材高挑,一米七左右。

    另一个短头发的叫做王小瑜,比较矮,微胖,不过笑起来很甜,给人一种很容易亲近的感觉。

    她们两个是来自同一个村子,初中也上的是同一个学校,比较熟悉,成绩就不说了,上高中纯属混个毕业证。

    “小瑜,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我们班长?”王玉研拍了拍坐在身边,王小瑜的肩膀说道。由于林宇上车之后,就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王玉研也就只能转头,往后看。

    王小瑜回头仔细的看了一下,很确定说道,“是他,昨天穿的白色衣服,今天不过是换了一身黑色马甲,还都是牌子,耐克的。”

    “耐克的?真的假的?”

    “当然是假的,我家就是卖衣服的,怎么会看错!”

    林宇身上的运动服,的的确确是耐克的,而且是假的,就是在附近镇子上的一家市场上买的,一套五十大洋,还不打折。不过这没有什么,具林宇所知,现在高中的同学,穿这种衣服的人很多,也就少数几个家庭环境比较好的,才舍得穿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