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偏头,看了看脖子,用手按了按长了新肉的伤口,很是怅然。凭着她的脸,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姿色能勾搭些姑娘,但这脖子上的疤痕会把她们吓跑的罢?
“明儿个,就要带那些乞童入住学堂了,还有好些事要安排。斋主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得帮他。”
“斋主一个人忙上忙下,连皮蛋儿都带着小弟兄帮忙,你和怀王竟还要出去花天酒地。”十里都替柳成言心疼,“阿常,你这样下去,迟早是会被烧死的。”
“啧,你怎么不是盼着我浸猪笼就是咒我被烧死?十里,你真的是来守护我的,不是来祸害我的?”常乐很是怀疑地扭头看她。
十里噘嘴道:“谁让你成天不干些正经事儿?老是做些,让人唾骂的事儿。”
“我已经很收敛了。”常乐双手托腮,就快贴在了镜子上,“我如果说,我也是蓬莱仙山来的人,你们会相信吗?”
“您这行为举止,还真不像个仙人能做出来的事儿。说出来,俺们也会把你当仙山脚下的妖怪给收了。”
十里最后给常乐戴上玉冠,插上簪子,拍了拍手掌。她的手法真是越来越纯熟了!
常乐捧着脸蛋左右看的自恋:“就算是妖精,也是好看的妖精。能用脂粉把我脖子的伤口给遮了吗?”
“你那条长沟,用多少脂粉也填不满的。”
十里嘴里说着,人已经从柜子里找了件深蓝色的薄披风。
常乐的衣服,都是柳成言出钱,让十里去购置的。
现在的夜间天色还是有些凉,加上常乐的身子还没好透,需要随时注意。外出定是要加件披风御寒的。
“我手上还有。”常乐任由十里给她系着披风,很是苦恼地伸出手,瞅着右手虎口处的伤口,“突然就不想去了。”
“那挺好呀。”十里拍手称赞。
常乐朝她做了个鬼脸,抓起象牙骨扇,转身就出门去:“花魁,不看就亏大了。”
夜凉如水,月照中庭,树影斑驳。
怀王不变的一袭红裳,紫金冠银簪,手握金骨扇,单手负背而立。挺直的脊梁,如花的面庞,立在庭中,如同自带柔光。
听见动静,含笑偏头,眉眼之间百媚生。
常乐被他的回眸一笑惊艳,竟站在原地,愣住。
还看什么花魁,就在这儿看一晚上的怀王,也是足以。
桃花眸中,同样倒着常乐的影子,依旧是上次装扮,却明显感觉到气质的不同。
她的身影销瘦了许多,脖颈上、手上的伤痕为她增添了几分勇毅。披着蓝色披风立在门阶之上,竟有种雪巅之莲的气质来。
“怀王,今儿个更美了。”
常乐半戏谑半真诚地开口夸奖,瞬间将怀王刚刚升起的欣赏之情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