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寻从卧室出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甜香的味道。
循着香味走到小厨房,就看见那位围着小兔子围裙的实习助手正从小锅里往外盛粥。
桌子上摆了一小碟咸菜,还有两只黄澄澄的煎蛋。
应寻惊讶得挑了挑眉,出声问:“这都是你做的?”
他把碗筷放好,擦了擦手说:“红糖薏米粥,尝尝。”
“不错啊,短短时间,进步这么大。”
应寻夸了一句,拉开椅子坐下,舀了一勺子粥尝了一口。
“怎么样?”青年在她旁边坐了下来,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底里分明写着“快夸我”三个大字。
应寻有点艰难的把粥吞了下去,开口道:“看在你愿意学做饭的份上,还行。”
粥是苦的——她也不知道红糖粥为什么能做出苦味,或许这就是他的绝学吧。
她又夹起面前的煎蛋,想着至少这东西不会有问题,可谁能想到这表面黄澄澄的煎蛋另一面却是乌漆麻黑的焦炭呢?
应寻放下筷子,抬头看着他道:“想不到你煎的蛋还有两幅面孔。”
青年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转移话题道:“杨志那边怎么样了?”
“晚上就知道啦。”应寻伸了个懒腰,起身走向卫生间,“别浪费食物,这一桌子都归你了,一定要好好吃完哦。”
杨志是在自助银行里过的夜,和两个流浪汉一起。
讽刺的是,流浪汉还有一块破棉被,他却只有一堆脏衣服。
和一张根本不可能中奖的彩票。
这世界上哪有这种好事?别人送你一张彩票,它就刚好中了大奖?
再说了,如果那个女人真的那么确定它能中奖,那她为什么不自己留着,送给他干什么?
很明显,她就是把他当猴子一样在耍而已!
可是,杨志几次动手想撕掉这张让他被人愚弄的彩票,却都忍不住停下了手。
——万一呢?
他杨志这辈子吃了那么多苦,一丁点儿的好日子都没过过,万一老天爷终于发了善心,要给他一个翻身的机会呢?
彩票被他仔细放进了裤兜里。
这一整天的时间,也忽然变得难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