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沅锦原先以为,依照连景淮的品味,他应该会更加青睐毛色纯黑的马驹,并给其取个诸如问天、绝影或者流星这类,一听就很唬人的名字。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霜雪不单资质好,还天生具备认主的能力,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它陪伴着我。”

    盛沅锦闻言,有些担忧地询问:“它既认主,那想必不会允许我这个外人乘坐吧?”

    连景淮蹙了蹙眉,似乎是在思考,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盛沅锦,半晌复又开口道:“应当没问题,毕竟你身上沾惹了我的气息。”

    他这句话虽然说得隐晦,但盛沅锦却依旧从中品味出了别样的暧昧,以至于话音刚入耳,她便当场怔住了。

    就在盛沅锦走神的工夫,连景淮已经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右手一捞,毫不费力地就将她抱起,横放在马鞍之上。

    盛沅锦连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一眨眼,整个人便稳稳当当地落进他怀里。

    眼下青天白日的,自然不能在人头攒动的市集纵马,于是连景淮只得调转马头,避开闹区,径直往后山林里去。

    沿途道路因为年久失修,存在着许多崎岖不平处,行经此路段时,难免有些颠簸。

    盛家是书香世家,除却盛长儒,基于兴趣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骑射,其余人皆是半窍不通。

    连景淮本以为盛沅锦多少会有些害怕,谁知她竟适应得如此快,没过多久就开始频频催促道:“快点,再快点儿。”压根不给他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连景淮嘴上并未多言,但心里却在想:不愧是谢明驰的女儿,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他握紧缰绳,双腿一夹马腹,驱使马儿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在疾驰的过程中,连景淮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如今……对待你父亲是何情感?”

    男人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强风中显得破碎,盛沅锦仔细辨认着他话语中的每一个字,好半晌才回答:“我不知道。”

    她确实是不知道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盛文旭都不能算作罪大恶极的坏人。他对发妻无情,但在丁氏仍存活于世的时候,极力扮演着好丈夫的形象,将婚姻经营得有声有色;他重男轻女,却不曾在吃穿用度上短缺过盛沅锦。

    因此,哪怕后来盛文旭将她当作升官路上的一颗垫脚石,盛沅锦也很难对他产生恨意。

    连景淮静默了足有半刻钟的时间,方又开口道:“那么如果你现在得知,你的生父其实另有其人,你待如何?”

    闻言,盛沅锦不禁语塞。连景淮平时虽然也喜欢捉弄她,但很讲究说话的分际,断断不会将父母长辈的事情拿出来开玩笑。

    “王爷究竟想说什么?”她有些茫然地反问。